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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B肝藥物到底該吃多久呢?
臺灣有超過250萬名B型肝炎帶原者,因此慢性B型肝炎在臺灣是很重要的公衛議題,如果沒有好好監測與控制的話,很容易產生一些慢性B肝相關的併發症,例如肝硬化, 肝功能代償不全(hepatic decompensation), 甚至產生肝癌。
B肝病毒的大量複製以及活躍會持續造成肝細胞的傷害甚至會造成死亡,我們知道血液中的B型肝炎病毒含量愈高,產生肝癌的機會就愈大。
因此,愈早使用B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抑制病毒複製,減少發生肝細胞損傷、肝纖維化、肝硬化甚至肝癌的效果就愈好。
我們知道B肝病毒是不完整的雙股 DNA病毒,當感染正常的肝細胞後,
病毒從細胞質進入到細胞核,在核內病毒會靠自己的酵素(DNA polymerase)和我們人類的肝細胞結合成為完整的共價雙股 DNA,此時合成的新 DNA 稱為 cccDNA,並以此為病毒的複製模板,會經由轉錄(transcription)作用製造出 RNA 的中間產物,也會經轉譯(translation)作用而製造出病毒複製所需的蛋白質等物質; 當我們身體抵抗力好的時候,B肝病毒會躲在我們的肝細胞內,一旦我們變虛弱或是生病(例如:年紀大、癌症,糖尿病,免疫力降低…等),病毒就啟動複製專用的模板cccDNA,可以一下子大量複製病毒並釋放出來作怪,造成肝臟反覆慢性發炎,久了就有可能演變成肝纖維化、肝硬化甚至肝癌。
B肝病毒之所以難纏就是因為目前用來治療B肝的口服抗病毒藥物只能抑制B肝病毒的複製,抑制血液中病毒的數量但是並無法真正清除肝臟細胞核內的cccDNA,這就是為何B肝病毒在停藥後容易復發的原因。
因此,對抗B型肝炎是一場長期抗戰,但究竟抗病毒藥物要吃多久呢?
研究顯示: 在持續使用抗病毒藥物的情況下,身體免疫力清除感染cccDNA的肝臟細胞平均需14.5年。在這個過程中,抗病毒治療可阻斷cccDNA的循環,降低cccDNA新生。
但是以臺灣健保的給付規定來說,一旦符合健保條件開始用藥,除了一些特殊條件是可以終生健保給付外,大多數的給付條件是有期限的:
(詳情請參照:中央健保局慢性B型肝炎抗病毒用藥之給付規定)
1. HBeAg 陽性病患治療至 e 抗原轉陰並再給付最多 12 個月治療。
2. HBeAg 陰性病患治療至少二年,治療期間需檢驗血清 HBVDNA,並於檢驗血清 HBV DNA 連續三次,每次間隔 6 個月,均檢驗不出 HBV DNA 時可停藥,每次療程至多給付 36 個月。
臺灣的B肝健保給付條件是參考大型研究所制定的,但是礙於健保資源是有限的,雖然許多醫界的先進仍在替病友們極力爭取,但目前藥物健保大多仍然無法終生給付。
很多文獻都已經證實
在現階段還沒有很好的清除肝細胞內cccDNA的時代,不間斷持續的使用抗B肝病毒藥物的治療不但可以減少肝細胞損傷、肝纖維化、肝硬化甚至肝癌甚至是發生肝功能代償不全或是肝衰竭的機會。因此當健保的抗B肝藥物到期後,倘若經濟上許可建議繼續自費使用減少相關併發症。
再者,以目前的文獻看起來許多抗病毒藥物在停藥後有B肝復發的情形,若要停藥請務必和您的臨床醫師做充分的溝通以及完整的評估及嚴密的追蹤。
美國/歐洲/亞太肝臟學會提出可考慮停B肝抗病毒藥物的建議 以及台灣健保給付規定 |